약관 정보

시행일자: 2025년 1월 1일

최종 수정일: 2025년 7월 25일

버전: v2.1

本文为便利提供的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韩语版本为准。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比兹AI(BizAI,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在线学习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等内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本服务"是指无论通过何种终端(包括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类有线无线设备)实现,"会员"均可使用的比兹AI的所有在线学习服务。
  2. "会员"是指接入公司的"本服务",按照本条款与"公司"签订使用合同并使用"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的客户。
  3. "账号(ID)"是指为识别"会员"及使用"本服务",由"会员"设定并经"公司"批准的文字或数字的组合。
  4. "密码"是指为确认其为与所获得的"账号"相一致的"会员"本人并保护机密,由"会员"本人设定的文字或数字的组合。
  5. "内容"是指"公司"在"本服务"中提供的讲座、教育资料、文档、图像、视频等所有信息。

第3条(条款的明示、说明及修订)

① 条款的明示与说明

"公司"将本条款的内容以及商号及代表人姓名、营业所所在地地址(含可处理消费者投诉之处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通信销售业申报号码、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内容,以便用户易于知晓的方式刊登于"本服务"的初始页面,或通过链接页面予以刊登。

② 条款的修订

"公司"可在不违反《关于条款规制的法律》《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以下简称信息通信网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对本条款进行修订。

重要:在条款修订的情形下,公司将明示修订日期及修订事由,连同现行条款一并自其适用日期前7日起至适用日期前一日止,公告于本服务的初始页面。

第4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 服务的内容

"公司"所提供的"本服务"如下:

  • 在线讲座服务
  • 学习管理系统(LMS)
  • 结业证书发放服务
  • 学习进度管理及统计服务
  • 社区及问答服务
  • 公司确定的其他服务

② 服务的变更

"公司"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可根据运营上、技术上的需要,变更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本服务"。

第5条(服务的中断)

在发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的检修维护、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等事由时,"公司"可暂时中断"本服务"的提供。

定期检修:每周日上午2时~4时(2小时)

因经营项目的转换、放弃经营、企业间合并等理由导致无法提供"本服务"时,"公司"将按第8条规定的方式通知"会员",并按"公司"最初提出的条件向消费者作出补偿。

第6条(会员注册)

① 注册申请

欲成为"会员"者,应按"公司"确定的注册表格填写会员信息后,作出同意本条款的意思表示,以此申请会员注册。

② 注册承诺

除属于下列各项的情形外,"公司"对会员注册予以承诺:

  • 注册申请人曾依据本条款此前被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形
  • 非实名或盗用他人名义的情形
  • 填写虚假信息,或未填写公司所要求内容的情形
  • 未满14周岁的儿童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父母等)同意的情形
  • 因用户的可归责事由导致无法批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各项事项而申请的情形

第7条(会员退出及资格丧失)

① 会员退出

"会员"可随时向"公司"请求退出,"公司"将立即处理会员退出。

② 会员资格的丧失

"会员"属于下列各项事由的情形时,"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而限制或停止其会员资格:

  • 注册申请时登记虚假内容的情形
  • 故意妨碍"公司""本服务"运营的情形
  • 同一用户以其他账号进行重复注册的情形
  • 故意散布有损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内容的情形
  • 会员以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计划或实施服务使用的情形
  • 妨碍他人使用"本服务"或盗用其信息等行为的情形
  • 利用"本服务"实施法令及本条款所禁止行为的情形

第8条(对会员的通知)

"公司"对"会员"进行通知时,可发送至"会员"与"公司"事先约定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公司"对不特定多数"会员"进行通知时,可通过在"本服务"公告事项中刊登1周以上的方式代替个别通知。但对于与"会员"本人交易相关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进行个别通知。

第9条(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将按照《信息通信网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定,努力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及使用,适用相关法律及"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可在"本服务"所链接的单独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查阅。

但在"公司"官方网站以外的链接网站,不适用"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10条(公司的义务)

① 提供服务的义务

"公司"不得实施法令及本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应按照本条款的规定,竭尽全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本服务"。

② 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

"公司"为使"会员"能够安全地使用互联网服务,建立保护"会员"个人信息(含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

③ 意见及投诉处理义务

"公司"应采纳"会员"提出的正当意见或投诉,并传达其处理过程及结果。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会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申请或变更时登记虚假内容
  • 盗用他人信息
  • 变更"公司"刊登的信息
  • 发送或刊登"公司"所规定信息以外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 侵犯"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损害"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其业务的行为
  • 在"本服务"上公开或刊登淫秽或暴力的消息、图像、声音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信息的行为
  • 未经公司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服务的行为
  • 其他非法或不正当的行为

"会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本条款的规定、使用指南及与"本服务"相关公告的注意事项、"公司"通知的事项等,并不得实施其他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12条(服务的使用)

① 服务使用时间

除"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别障碍外,"本服务"的使用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运营。但"公司"可为系统定期检修、扩容及更换,在"公司"确定的日期或时间暂时中断"本服务",对于因既定作业而导致的"本服务"暂时中断,将通过"本服务"事先公告。

② 责任的限制

因天灾或与之相当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本服务"时,"公司"免除关于提供"本服务"的责任。

③ 学费及结算

付费讲座的学费按各讲座分别载明,会员应通过公司确定的支付方式缴纳学费。

第13条(内容的著作权)

① 公司内容的著作权

对"公司"所制作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

② 会员对内容使用的限制

"会员"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将通过使用"本服务"所获得的信息中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的信息,以复制、传送、出版、分发、播放及其他方式用于营利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擅自复制、分发、共享讲座内容的行为,依据著作权法被严格禁止,违反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第14条(损害赔偿)

对于与免费提供的服务相关、无论会员发生何种损害,除该损害系因"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外,"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公司"向"会员"作出损害赔偿时,其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通常损害;对于特别损害、间接损害、结果性损害、惩罚性损害、精神损害,即使"公司"事先已知晓发生该等损害的可能性,亦不承担责任。

第15条(免责条款)

① 公司的免责

对于因下列各项情形所发生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 存在天灾或与之相当的不可抗力状态的情形
  • 因"会员"的可归责事由导致"本服务"使用发生障碍的情形
  • 因第三方故意妨碍"本服务"或篡改信息等导致发生损害的情形
  • 其他因无"公司"故意、重大过失之事由所致的情形

② 信息的准确性

"公司"对"本服务"中所呈现的任何意见或信息没有予以确信或代表的义务,亦不对会员或第三方所呈现的意见予以认可、反对或修改。

第16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关于"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的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以起诉时"会员"的住所为准;无住所的,由管辖其居所的地方法院专属管辖。但起诉时"会员"的住所或居所不明确,或为外国居住者的情形,向民事诉讼法上的管辖法院提起。

本条款未载明的事项及关于本条款的解释,依照大韩民国的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

本条款受大韩民国法律规制,与服务使用相关的纠纷由大韩民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第17条(付费服务的撤回要约(冷静期)及退款)

① 撤回要约(冷静期)

使用付费服务的"会员",可依据《关于电子商务等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自结算日或内容可使用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冷静期)。

② 数字内容(在线讲座)

对于在线讲座等数字内容,对已开始收看(阅览)的课次,撤回要约受到限制。"公司"在购买前明确标示属于撤回要约受限的内容。退款金额并非以学习期间为准,而是以已学习的部分(课次)为准核算。

③ 货物(用品)

对于配送的货物(用品),依据《电子商务法》,可自收到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但因"会员"可归责的事由导致货物受损、因使用或部分消费导致价值显著减少等情形,撤回要约可能受到限制;因单纯改变主意而退货时,退货运费由"会员"承担。

④ 退款处理

"公司"自收到撤回要约意思表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款项。退款所需的期间可能因支付方式而异。

第18条(合作服务及通信销售中介)

"公司"可通过合作方提供或对接面向外国学习者的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KLT)备考课程等部分教育服务。

① 通信销售中介的地位

"公司"对合作方的服务仅作对接、中介的情形下,"公司"属于《电子商务法》上的通信销售中介,并非通信销售的当事人。该交易的合同当事人为"会员"与合作方,"公司"对合作方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品质、履行不承担责任。

② 责任的限制

合作服务的收看、结算、退款、纠纷处理,依照该合作方的条款及政策。"公司"在"会员"转往合作方网站前告知此等事项。

③ 个人信息

"会员"为使用合作方服务而直接在合作方进行会员注册的情形,该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依照合作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附 则

① 施行日

本条款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

② 修订记录

  • v1.0(2024年1月1日):首次制定
  • v2.0(2024年7月1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 v2.1(2025年7月25日):新增服务使用条款

③ 联系方式

如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 邮箱: changhyeok@naver.com
  • 电话: 070-7012-2881
  • 地址: 대구광역시 수성수 알파시티1로 42길 11, 태왕알파시티수성 B동 220호